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地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80号)的要求,现就做好今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政策,按要求做好申请材料的收集、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要确保材料报送及时准确,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1.本次统计的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仅统计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情况。
2.今年高职扩招的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截止到填报统计数据之前未报到入学的,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至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4.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
5.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符合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二)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要求,
2014年7月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执行。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的类型,报送给学校的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从全国征兵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导出打印(手填或复印无效)审核盖章后的《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上交的申请表Ⅰ》原件两份。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两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两份;
(3)从全国征兵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导出打印(手填或复印无效),经审核盖章后的《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上交的申请表II》两份。
(4)凡退役复学后回校申请过一次教育资助的学生,从第二年开始,只须填写《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即可。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从全国征兵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导出打印(手填或复印无效),经审核盖章后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两份。
(二)二级学院报送材料
1.请各二级学院按相关政策要求对学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学生按要求汇总情况,连同学生申请材料整理完毕后,统一报送学生处。
2.各二级学院需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2018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3)、《2018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4)、《2018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5)、《2018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附件6)、《2019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7)。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中,附件1、2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附件3、4、5、6、7送电子版,不需报送纸质版(没有直招士官资助的学院附件2、6无需报送,没有退役入学士兵资助的学校无需报送附件7)。所有电子版文件打包并按“XX学院2019年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相关附件”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学生上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按报送明细表(附件3、4、5、6、7)的编号次序排放,报学生处。
3.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10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相关表格